关于交纳2016年度会费的通知
浏览次数:4538闽建价协[2016]4号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章程》和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交纳2016年度会费等事宜的通知》(中价协〔2016〕24号,详附件1),现将交纳2016年度会费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2016年度会费标准:
1、单位会员会费2000元/年;
2、个人会员会费100元/年。
二、中价协会员的会费可委托我会代收,具体金额和交纳办法详见《关于交纳2016年度会费等事宜的通知》(中价协〔2016〕24号)。已向中价协交纳单位会费的,我会不再另行收取单位会员会费。
三、会员交纳会费后,可优先参加协会开展的各项活动,我会赠送单位会员2017年度《福建工程造价信息》和《工程造价管理》刊物各一份。
四、新申请入会的单位或个人会员请填写会员登记表(详见附件2、3),并传真至0591-87813235。
五、请各会员于2016年6月31日前将会费汇入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账户。
银行户名: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帐 号:118060100100072079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湖东支行
地 址:福州市湖东路199号外经贸广场11层508单元
联系电话:0591-87613519
附件:
1.《关于交纳2016年度会费等事宜的通知》(中价协〔2016〕24号)
2.单位会员登记表
3.个人会员登记表
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16年5月5日

- 附件1: 附件1:中价协〔2016〕24号.doc
- 附件2: 附件2:单位会员登记表.doc
- 附件3: 附件3:个人会员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