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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公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公告的通知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房管局、园林局、公用局、执法局(市容管理局),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公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的公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89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做好本部门制定发布的相关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附件:关于公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的公告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一一年二月十七日

附件:

关于公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894号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0]28号)的要求,我部认真组织开展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确定废止或失效规范性文件294件,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878件。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