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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颁发《保温板材专用粘结砂浆等6项配合比》的通知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省直有关单位:
  为配套《加气混凝土砌块等72项补充定额》和《喷涂聚氨酯硬泡等41项补充定额》的使用,现将《保温板材专用粘结砂浆等6项配合比》(详见附件)予以颁发,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附件:《保温板材专用粘结砂浆等6项配合比》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一一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