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关于报送2016年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报表的通知
【闽建办筑函[2017]15号】
2017-03-17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6年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报表的通知》(建办市函〔2016〕1034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通知本行政区内取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的企业,于2017年3月31日前,登陆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填报2016年度《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报表制度》要求的各项统计数据,并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设区市建设局(建委)报送书面报表。
二、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要对本行政区域内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上报的统计数据进行审核并汇总,加盖公章后于2017年4月10日前报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通讯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89号凯捷大厦8楼)。
联系人:游秀榕,联系电话:0591-87558237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7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