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造价工作支持单位的通知
【闽建价[2017]48号】
2017-09-25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市场决定造价机制,培育工程造价队伍,提高管理与服务水平,在前几年探索实践的基础上,需加强与规范各单位对造价工作支持的管理,现网络征集造价工作支持单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在我省从事工程设计、施工、造价咨询、计价软件推广运用以及生产厂商。
二、基本原则。征集对象自愿申请加入或退出,造价总站结合工作情况综合筛选。
三、一般要求。申请成为造价工作支持单位的,应能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1.热心奉献造价管理工作、不计报酬。
2.有较高素质的管理人才,有丰富一线经验的技术人才。
3.按时参加省站布置的各类主题研究会议。
4.完成省站布置的各项工作。
四、主要工作。造价工作支持单位要参加的工作,包括:参与研究制订我省计价规定,承担计价定额编制与日常修编,参加定额问题解答与造价纠纷调解,提供人材机价格信息,以及其他重要工作。省站将根据各单位特点,合理安排具体工作。
五、确定为造价工作支持单位的,省站将不定期组织研讨政策规定及行业热点难点重点问题,邀请参加省内外调研,及时协调计价问题,及时指导行业监管中遇到的问题,加强培训专业人员,指导各单位业务培训。
六、注意事项
1.申请单位应提交加盖单位印章的书面申请材料,并注明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
2.征集时间截止2017年10月20日。
3.省站联系人:杨晓勤,13905919171。
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7年9月25日